深圳市光明区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关于研发及生产“中药液浓缩及自动包装 设备”服务项目(GMQZYY-2025-001)采购公告
发表时间:2025-05-20 15:15:00 浏览次数:2
深圳市光明区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关于研发及生产“中药液浓缩及自动包装
设备”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深圳市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光明区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研发及生产“中药液浓缩及自动包装设备”服务进行公开采购。特邀请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与采购评审。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GMQZYY-2025-001
(二)采购项目:研发及生产“中药液浓缩及自动包装设备”服务
(三)项目性质:货物类
(四)预算金额:12.5万元(含税)
(五)结算方式:服务商完成相关服务后,向采购方开具正式发票,采购方收到供服务商开具的正式发票后,按财政支付程序向服务商支付款项。最终以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为准。
二、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数量 | 金额(元) | 备注 |
1 | 研发及生产“中药液浓缩及自动包装设备”服务 | 研发和生产一台中药液浓缩及包装设备的采购服务,要求研发的设备可智能化、低温、高效、快速地浓缩中药液并可自动包装中药液,具体技术要求如下: 1. 应达到低温浓缩,浓缩中药液的温度最高不超过70℃; 2. 应达到高效浓缩,每次浓缩的中药液的体积应在至原液的12%-15%以下; 3. 应达到快速浓缩,每次浓缩应在30分钟内浓缩到所需要的体积; 4. 应自动分装成带吸嘴样的条装,分装体积可自动调节,一般不低于10ml(或g); 5. 本设备装药液的体积不宜过大,应不大于4000ML; 6. 本设备应智能化可自动清洗; 7. 本设备要能与上游煎药机衔接、联动。 | 1 | 125000 |
三、服务对象、时间
(一)时间:2025年05月-2026年04月,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对象:深圳市光明区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深圳市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
四、报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社会组织;
(二)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
(三)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社会统一代码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五、报名期限及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5月25日18:00前,将下列材料的电子扫描版(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深圳市光明区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深圳市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指定邮箱gmzyy@szgm.gov.cn。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四)深圳市光明区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深圳市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 研发及生产“中药液浓缩及自动包装设备”服务项目的报价单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五)无行政处罚信息(前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
六、评审时间及地点
(一)北京时间:2025年05月26日(星期一)下午15:00;
(二)评审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下村第二工业区11号园区岐黄楼3楼会议室;
(三)评审材料:报名材料纸质版(盖公章),一式五份。
七、采购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深圳市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
(二)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峰荟时代科技中心裙楼产业研发03层305;
(三)联系方式:曹先生,0755-23406960。
深圳市光明区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
(深圳市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
2025年05月20日
GMQZYY-2025-001-研发及生产“中药液浓缩及自动包装设备”服务-采购公告(1).pdf